對於公務航空ICAO:RJNAIATA:NKM

對於預定飛行乘客

程式(致國際飛航公司)

有關CIQ(Customs, Immigration, Quarantine)機構的事前聯繫程式

申請程式

  1. 請向飛機安全飛航支援中心提交"跑道等使用(變更)申請書(規則格式2)"和"會議室等使用許可申請書(規則格式11)",確保停機位及商務機旅客航站樓設施。

    規則格式2
    規則格式11

  2. 原則上請在飛航(起飛著陸)3天前,將"包機航班飛航計畫書"提交至各CIQ機構及飛機安全飛航支援中心(傳真亦可)。

    包機航班飛航計畫書

  3. 提交"包機航班飛航計畫書"後如果變更飛航計畫,請聯繫1-2.中記載的機構,另外,務必在預定飛航時間2小時之前,最終聯繫飛航時間等。
使用流程

聯繫方式

平日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夜間(下午5時至次日上午8時)FAX
名古屋海關 +81-52-398-4222+81-52-398-4226+81-52-398-4226+81-52-398-4228
名古屋出入境在留管理局 +81-52-559-2150+81-90-2688-2874+81-52-659-0511
名古屋檢疫所+81-52-661-4131+81-52-661-4136
名古屋植物防疫所+81-52-651-0112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夜間的聯繫方式請向相關機構確認。+81-52-651-0115
動物檢疫所
中部機場支所
名古屋派出所
+81-52-651-0334
*週六聯繫電話與平日相同
TEL:+81-569-38-8577
FAX:+81-569-38-8585
+81-52-661-0203
飛機安全飛航支援中心+81-568-29-1785(PM10~AM7除外)+81-568-29-1806

CIQ檢查站

位於名古屋機場旅客航站樓1樓北側"商務機旅客航站樓"內。

關於入境(回國)時提交"攜帶物品、托運物品申報單"

在機場等海關檢查站,海關向從海外入境日本(回國)的所有人員確認有無攜帶限制進口的物品、超出免稅範圍的物品等。因此,關於海關申報事項,需事先在"攜帶物品、托運物品申報單"的A面進行勾選,在海關檢查時提交。

以前,除非超出免稅範圍或有托運物品,不需提交"攜帶物品、托運物品申報單",只需口頭申報即可。但為了防止恐怖事件等,同時快速、正確通關,自2007年7月開始,入境日本(回國)的所有人員均需提交"攜帶物品、托運物品申報單"。
詳情請參照以下連結中的頁面。

關於入境(回國)時提交"攜帶物品、托運物品申報單"(海關官方網站(僅限日語))

日本所有機場及港口的海關均提供"攜帶物品、托運物品申報單",還可以列印上述"日本財務省海關"官方網站上刊載的格式(A4版)使用。

關於地上支援業務、加油